东方红拖拉机蓄电池的充电、使用和保养

发布时间:2015-03-25 文章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

1.蓄电池的初次充电

(1)蓄电池初充电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充电电流为10A,直到充电单格电压达到2.4V;第二阶段充电电流改用5A,直至充电电压与电解液比重在2~3h内不变。如果电解液面冒大量气泡,表示电已充足,全部充电时间约50~70h。

(2)蓄电池充足电后,用比重1.400的硫酸或蒸馏水调至配制时规定的电解液浓度,并继续以第二阶段充电电流续充1h,使之均匀。

(3)初次充足电的电池,断开电源搁置2~3h,然后将加水帽旋紧,再以清水冲洗电池表面及四周,并用布揩干,即可交付使用。

2.蓄电池平时充电

(1)蓄电池平时充电来用的充电电流及时间如下:第一阶段充电电流为14A,时间为10~12h;第二阶段充电电流为7A,时间为3~5h。

(2)已放电的电池(电池容量已用完)必须在放电后的短时期内给予充电,一般搁置时间不应超过24h,以免引起极板硫化,造成电池损坏。

(3)经常充电充入的电量,一般应比放出的电量多20%~30%;但主要还得看其充电时的电压、电解液比重是否基本稳定不再上升和电解液面所冒气泡程度等情况而定。如果电池一经充足电,即应停止充电。切勿给予过量充电。

(4)在每次充电前或正在进行充电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电池槽内的电解液高度,如有不足现象即加蒸馏水补充(电解液比重规定要求是1.280左右),并继续充电1h,使电池内的电解液比重上下均匀一致。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的温度一般不宜超过45℃。

(6)在进行充电的过程中,应有足够的连续充电电源,以免影响电池性能。

(7)电池组在进行充电过程中,如有个别电池冒气泡,电压、电解液的比重上升情况比其他电池显著迟缓时,应停止对这个电池充电,检查其不正常原因,并设法消除,必要时可以将个别电池进行单独充电。

(8)电池在使用过程中,电解液的比重及液面高度应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电解液比重应在1.24~1.27之间并应定期加蒸馏水,至少每月一次,切忌加酸。

(9)安装或移动电池时,不宜让电池过度倾斜,以免电池零件受损伤或电解液倾出伤害人身或损坏衣服。

(10)充电室内严禁烟火,以免蓄电池在充电时所逸出的气体遇火种产生爆炸事故。

3.蓄电池的使用和保养

(1)蓄电池在拖拉机上安装时,应固定牢靠,底部平坦,搭铁极性正确。保持蓄电池的清洁,严禁将金属物或工具放在蓄电池盖上。

(2)不可用短路方法检查蓄电池。

(3)蓄电池不得剧烈放电,两次启动之间的间隔时间应大于2min,启动使用预热塞预热时间不得超过40s。

(4)要定期检查电解液液面,应保持其高出极板10~15mm。电解液面低于要求时应添加蒸馏水:应保持电解液比重在1.26~1.30之间,避免蓄电池的存电量长时间亏电;蓄电池每格电池电压应不低于1.7V,如有两只电瓶串联使用则应新旧一致。

(5)应保持加液孔盖上的通气孔畅通。

(6)发电机工作时,不准切断与蓄电池的接线。

(7)拆卸时,应先拆下蓄电池的搭铁线,安装时相反。(姚红松)